「重大通知」关于天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公告

 admin   2024-05-09 06:44   6 人阅读  0 条评论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天水市职工基本情况的通知


关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最高限额法[2020]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市、市单位如下。


《天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已于2020年3月23日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他们。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天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


生育保险实施方案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增强资金互助能力,加快建立覆盖全体公民、权责明确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根据《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甘肃省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并轨实施方案》,提供充分、可持续的保障。根据本市实际,制定了《医疗保险》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第二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生育医疗保险)的范围和标准,按照保障必要的基本保障、量力而行、求真务实的原则确定。事实确实如此。坚持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防范风险,科学确定融资水平,平衡各方支付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和相互支持,确保资金可持续性。


第三条生育医疗保险按照“保持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要求,将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范围实施。同步,资金统一运作。医疗和生育保险在全市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费、统一管理和两级办理运行模式。


第四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税务部门征收、医疗保障部门管理、财政部门监督”的原则,由市级调整,实行专户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有小盈余”,统一收入和支出,协调使用。


第五条市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本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统一管理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现任和原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


市、县、区医疗保障机构提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服务,并负责同级参保登记、缴费核销、权益备案、待遇核算等工作。


市、县和自治区财政、审计、卫生、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本措施。


第二章保险登记


第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私营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我们将他们统称为雇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本市规定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不单独办理。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参保人员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包括本市内外无职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参加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户籍在本市且已办理居住证的,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按照弹性职工保险政策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暂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第八条企业登记时必须向医疗保障机构申请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并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其他用人单位必须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医疗保障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


钦州、麦集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省、市用人单位必须到市医疗保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保险登记由中央、省、市、县属用人单位在五县行政区域内由当地县级医疗保障机构办理。


第九条用人单位依法解聘或者变更姓名、地址、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银行账号等登记信息的,必须向经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医疗保险公司报告。您的处理者将在您的关系结束或更改之日起30天内处理您的取消或更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医疗保障机构应当确定劳动者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参保人员因调动、退休、死亡、终止聘用等原因发生人员变动的,须于15日前持相关资料到医疗、生育保险项下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下个月。


第十一条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必须到与其有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市、县医疗保障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第三章付款确认


第十二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参保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须于每月1日至14日前往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查询当月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情况。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医保经办机构确定当年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三条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月缴费标准为新入职或者调入工作单位上一年参保人员月平均工资,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月缴费标准。保费应为相关雇员的工资。您受聘或调动的部门的工资。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标准计算。上一年度工资高于省、市级职工平均工资30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元计算。上年省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省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个人缴费基数按平均工资60%的60%计算。上年全省市级职工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每月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全体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


灵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标准按照上一年全省市级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四条在职职工每月缴纳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如下。


2按月付款。灵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为灵活职工月缴费标准的8倍。


用人单位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之和每月缴纳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率为企业月缴费的6%,生育保险月缴费率为组织月缴费的05%。


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不由个人缴纳。缴费标准按照灵活就业标准执行,月缴费率为月缴费标准的8倍。失业保险基金向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第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性为25年,女性为20年。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普通参保人,自下月起不再缴纳个人保险费,可享受退休人员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2009年11月1日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继续以灵活工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缴费的人员)。不受最低还款额。继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暂停缴费的,必须一次性缴纳暂停期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才能领取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2009年11月1日后含2009年11月1日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继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但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第十八条根据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暂停一次性缴纳至最低缴费期限的,只有在中断期间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符合规定的,方可享受待遇。是一次性支付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对本办法施行前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且未完成一次性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设置自2020年至2024年5年的过渡期。附加付费项目。由于经济困难。过渡期内,职工每年可自愿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按缴费年度弹性职工缴费标准确定,现有职工均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此外,过渡期内,您可以在任意缴费期限内自愿选择缴纳一次性基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最低缴费年限,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过渡期满前,职工必须一次性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过渡期结束后缴费低于最低缴费年限的,视为终止参保,不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统筹地区搬迁参保人员,自办理续保手续后,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基本职工医疗保险费。按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转入后实际缴费年限相加计算。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缴费年限或者按照最低缴费年限一次性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参加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作为灵活职工继续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必须自劳动关系终止次月起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为计算出来的。累计。


第二十二条职工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经济补偿金8最短缴费年限的差额月数计算。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欠费如何计算按年度欠费相加计算金额


第四章资金筹集


第二十三条医疗保障机构必须立即将同级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信息通报税务机关。税务部门负责按照规定对国库天宿中心分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进行一体化征缴,并将征缴信息及时报医疗保障部门。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继续为劳动者提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并对劳动者进行监督。除弹性工作时间外,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工资中包含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必须按财政年度全额拨付,全额纳入本财政年度预算。用人单位的工资全部从财政预算中拨付,由财政部门承担。该金额必须全部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由用户承担的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本身。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障机构核定的数额,每月按时向税务机关缴纳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医疗保障机构核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额,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国税局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逾期未办理参保登记或者逾期未确定缴费标准的,必须在首次参保期间或者参保期间缴纳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保险已更新。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转让、租赁、承包、破产等情况,必须按照规定缴纳未缴的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账户基金和综合基金组成,必须按照缴费范围分别计算,不得相互挪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职工和参加灵活就业保险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缴费标准的30%左右转入个人账户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保费划入个人账户,参加灵活就业保险的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资金,约占剩余

一、天水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的18%。


1.在异地就诊之前已挂号并获得批准的人员,出院后可立即结算、退款。


2、未登记的,请持出院住院证明、病历、用药清单、病历复印件、结算发、、医保卡交回当地医保办。退款率降低10-20%。


二、秦安人去天水市第一医院住院能否报销?

一般情况下,外地治疗返回当地后无法报销,无论是合作医疗还是医保。除非您获得合作医疗中心的书面许可,并填写转诊咨询表后才前往其他地区接受治疗,否则您可以退还已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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