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部分物权,担保权在什么情况下消灭?

 admin   2024-05-10 02:43   4 人阅读  0 条评论

这篇本文主要讲解担保权在什么情况下消灭?,关于放弃部分物权的相关题,希望能对大家都有帮助。


担保权是相当于用益权的另一种财产权。是指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直接取得或者控制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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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权在什么情况下消灭?


律师回复


担保权在下列情况下消灭


1)所有主债权和债务均已消灭。即使主债权部分消灭,也必须谨慎,因为由于附担保权的不可分割性,附担保权并未消灭。


2)担保权的实现


3)债权人放弃其担保权。这些都是与对方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必须对对方进行,但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


4)担保物因非担保人原因毁损、灭失且无代位权的,担保权消灭。


5)混乱。当担保权与所有人相同时,担保权消灭。


6)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的,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7)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补充道


担保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人的权益、违约金、损害赔偿、担保财产的维护以及实现担保权所发生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389条规定,担保物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人的权益、清算赔偿、损害赔偿、担保财产的维护费用以及担保物权的实现。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法律法规】


民法第3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权消灭


主债已清偿。


担保权的实现


债权人放弃其担保权益。


法律规定了担保权益可能消灭的其他情况。


徐媛媛律师简介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会计学学士,临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擅长处理债务、婚姻、家庭、劳动工伤等纠纷,为人诚实,乐于与人交往。他以“真诚、专注、谨慎、激情”作为自己的执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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